自贡市人口计生委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考试
聘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等文件规定,为确保我委直属单位2013年公开招考面试工作的规范有序,特制定此面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招考主管机关的指导、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自贡市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二、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一)面试评委会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4名(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评委主要职责:根据面试人员回答问题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仪表等情况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者评定分数。
(二)面试考务工作小组
由计时员、记分员、监分员、引领员、候分室考务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三)面试指导监督小组
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
(四)后勤保障组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设工作人员数名,负责面试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三、面试对象及人数
(一)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如笔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8月12日至13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地址:自贡市交通路1号,联系人:王福明,联系电话:13890035525)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3年8月15日前(15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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